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基本上是强迫性重复的动物,人们的行为模式往往是在不断地重复着六岁以前的经历,这些都是在潜意识层面操作的,当事人通常都觉察不到,但强迫性重复的内容,则是在生命的早期形成的。 强迫性重复的最主要内容是童年关系的重复,人会在强迫性重复的原则的驱使下,在现实中再现与童年期与父母形成的关系模式。 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五岁之前是形成亲密关系的关键时期,错过了这个时期,孩子就会建立亲密关系的能力会受到影响。 在本案中,不仅在这个亲密关系形成的关键期,而且在整个成长过程中,林女士都在重复着被排斥的经历:出生六个月离开父母、没有得到抚养者的关怀,七岁时父母离异、被父亲抛弃,被母亲当作是父亲的替罪羊发泄愤怒、在心理上被抛弃,十岁之后被排斥在母亲与继父的联结之外;结婚后,似乎再次被婆婆排斥。 这就如同人在受伤时会不断地揭开蒙在伤口上的纱布一般,强迫性重复实际上是一种试图治愈童年创伤的本能努力,但这种努力会与童年期做过的努力的结果类似——总是以失败而告终。然而失败会激发下一次的努力,下一次的努力又会带来下一次的失败,如此循环往复,就形成了强迫性的重复。 林女士和母亲习以为常的互动关系让林女士再一次体验到了自己的被排斥,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林女士也是用这种方式造成了自己一再的被抛弃被排斥的心理体验。 心理学基本概念 强迫性重复:是源于病态的客体关系的投射,每个存在着童年心理发育缺陷的人,都会不自觉地、强迫性地在心理层面退回到遭受挫折的心理发育阶段,在现实中再现童年创伤和经历,重复童年期痛苦的情结和关系。强迫性重复,被认为是所有
心理障碍的最本质特征,也是人性的主要特征。